專科醫師辦法
台灣母胎醫學會 母胎醫學專科醫師認證辦法
中華民國一零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專業認證委員會 草擬
中華民國一零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第一屆第七次理監事會 通過
中華民國一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一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 通過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七月二十二日第五屆第三次理監事會修改並通過
一、 |
台灣母胎醫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辦理母胎醫學專科醫師認證,特訂定本辦法。 |
二、 |
申請母胎醫學專科醫師認證資格:(具備以下五項資格) 1、 本會會員。 2、 已取得中華民國醫師證書。 3、 已取得台灣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 4、 已完成台灣母胎醫學會繼續教育學會六十分(含)。 5、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項(含)或以上: (1) 三年內曾擔任國內、外產科、母胎醫學、周產醫學相關研討會之講師或主持人。 (2) 三年內曾發表SCI產科、母胎醫學、周產醫學相關期刊,擔任論文第一作者或指導作者。 (3) 三年內曾執行產科、母胎醫學、周產醫學相關研究計畫,擔任計畫主持人。 (4) 取得婦產科專科醫師資格後,從事母胎醫學相關臨床工作滿三年,現仍從事相關醫療服務。 |
三、 |
母胎醫學專科醫師認證: 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母胎醫學專科醫師證書者,其資格及證書自動展延至112年12月31日;具上述資格者並得以依專科醫師再展延辦法,申請再展延。未具本學會母胎醫學專科醫師資格之本學會會員,可於2023年10月31日前提出口試認證申請。自2024年1月1日起,經資格審查委員會通過認證資格者,須參加甄試合格後,始授予母胎醫學專科醫師證書。甄試分筆試及口試二部份,筆試及口試均及格者為合格,筆試不及格者不得參加口試,口試不及格者,筆試及格成績得保留二年。具免筆試資格者,可以直接申請口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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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筆試: (1) 出題方式:採用選擇題。 (2) 科目範圍:母胎醫學臨床及基礎醫學領域。 (3) 記分標準:以一百分為滿分,六十分(含)以上為及格。 (4) 免筆試資格:最近三年內曾擔任國內外產科、母胎醫學、周產醫學相關研討會之講師或主持人。或曾發表SCI產科、母胎醫學、周產醫學相關期刊,擔任論文第一作者或指導作者。或曾執行產科、母胎醫學、周產醫學相關研究計畫,擔任計畫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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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口試: (1) 實施方式:訂定每年母胎醫學會年會日期為專科醫師口試日期,由口試委員召集。 (2) 內容範圍:母胎醫學臨床及基礎醫學領域。 (3) 記分標準:口試成績以口試委員評分總和平均,一百分為滿分,六十分(含)以上為及格。 |
四、 |
專業認證甄試每年辦理一次,其報名方式,筆試、口試日期及甄試地點等有關事項,於報名前六個月內公告。 |
五、 |
參加母胎醫學專科醫師認證甄試,以通信或親自報名方式為之。 |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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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申請母胎醫學專科醫師認證甄試應繳交下列表件: 1. 本會母胎醫學專科醫師認證申請書。 2. 中華民國醫師證書影本、台灣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或由台灣婦產科醫學會開立專科醫師考試及格證明書)以及相關證明:最近三年內曾擔任國內外產科、母胎醫學、周產醫學相關研討會之講師或主持人;曾發表SCI產科、母胎醫學、周產醫學相關期刊,擔任論文第一作者或指導作者;曾執行產科、母胎醫 學、周產醫學相關研究計畫,擔任計畫主持人;從事產科或母胎醫學相關臨床工作滿三年,現仍從事相關醫療服務。 3. 最近一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四張(請隨申請書附上)。 4. 報名參加甄試經審查資格符合者,繳交筆試、口試費用後,發給准考證,憑證參加考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 5. 甄試費用:(1)筆試費: 貳仟元整。 (2)口試費: 貳仟元整。(於通過認證資格後繳交)。 |
七、 |
母胎醫學專科醫師認證甄試成績得申請複查,應於收到成績單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並以本人及一次申請為限。前項複查不得要求重新評閱試卷、提供答案、閱覽或影印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命題或閱卷人員之姓名或相關資料。 |
八、 |
母胎醫學專科醫師證書費用:兩仟元整。(請於認證甄試資格通過後繳交) |
九、 |
會員專業認證甄試,有關之試卷、口試紀錄、論著及資格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除留供參考研究者外,保存二年為限。 |
十、 |
本辦法中,有關資格認定之事實及爭議問題,由本會甄審委員會裁定。 |
十一、 |
本辦法經本會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公告實施,修改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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